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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公司的组织管理形式(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有那些?)

时间:2024-03-2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信用卡 文档下载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股权或者合伙人以其出资及合法筹集的资金从事于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者持有股份而设立的企业。股权投资类包含公司制,合伙制,或其他合法的组织形式。目前公司式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有那些?

1、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体制。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作出重大的财务决策。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

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体制。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作出重大的财务决策。

3、分权和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

极端的集权,子公司没有主动灵活性,集团财务及经营机制必然僵化;相反,过度的分权,也会导致子公司一味追求个体经济利益,而忽视集团整体利益。

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强调恰当的集权与分权,这样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过分分权或集权的缺陷,融合了集权与分权的优势。

扩展资料

企业集团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二战后,韩国、日本的经济腾飞与企业集团的发展无不密切相关。尤其是在资本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国集团大量产生。在我国,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企业集团发展极为缓慢,与国外规范的大企业集团相比,仍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集团在迅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忽视了自身体制建设,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的资源配置功能。财务的资源配置功能能否充分发挥取决于多种因素,关键是财务资源的体制、机制与运作方式,也就是财务管理体制在企业内部如何合理有效地安排。企业集团由于规模和所拥有的财务资源的总量较大,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层次较为复杂,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体制选择要比单个企业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许多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运行问题较多,财权配置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的现象较普遍,严重影响了企业集团的整体效益和效率,甚至造成了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的混乱。因此,本文通过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研究,分析集团公司选择财务管理体制需考虑的因素,探讨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体制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和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管理模式

股权投资类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股权或者合伙人以其出资及合法筹集的资金从事于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者持有股份而设立的企业。股权投资类包含公司制,合伙制,或其他合法的组织形式。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产业私募基金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风险私募基金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特点是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公司制相对来说集合于公司为单位,内部构架权限分配高端,在投资上话语权有一些交集,基本上不太适合普通投资者参与。

信托制是属于三方委托理财形式,安全透明,只是投资者不会和项目方发生关系,只是一种单纯的理财形式而已,收益相对过于固定。有限合伙制是现在PE行业最为流行的组织形式,构架简单,操作方便,灵活性强,人数控制得当,50人以内即可完成备案,并且GP可以参与入资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对于有限合伙人来和整只基金来说,是一种客观的保障。当然现在的组织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中国的投资环境很好,重要的是中国人的信誉体制和法律安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样一些金融衍生品种才会一点点的过度到国内,来慢慢的实现中国的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分别是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

问一下 投资公司的管理模式

投资其它公司或某个项目、技术后拿其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指导其运行,等产生效益,跟据股份分红。有一定风险性。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