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主观标准:犯罪嫌疑人具备故意行为。倘若仅仅是使用真实的金融凭证进行欺诈行为,不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若是未达到该数额,可以作为诈骗罪中的其他标准立案,如合同诈骗罪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主观标准:犯罪嫌疑人具备故意行为。即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或者虚构金融凭证来实施诈骗行为,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而故意使用。
2. 客观标准: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或虚构的金融凭证的行为,并通过此行为诈骗财物、非法获取利益。倘若仅仅是使用真实的金融凭证进行欺诈行为,不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3. 犯罪数额标准:犯罪所得或者损失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符合立案标准。若是未达到该数额,可以作为诈骗罪中的其他标准立案,如合同诈骗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立案标准,具体适用的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实践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