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高仿冒伪造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高仿冒伪造货币犯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进行规范的文件。总的来说,《司法解释》对两高变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构成要件、认定标准和犯罪形式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准确、统一地适用法律,保障司法公正的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高仿冒伪造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是对高仿冒伪造货币犯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进行规范的文件。该解释具体规定了两高变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高仿冒伪造货币的认定:涉及到的货币是指法定货币或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流通货币,高仿冒伪造货币是指具有与真币相近的形态、颜色等特征,并能够通过常规的简单检验手段难以辨别真伪的仿冒伪造货币。
2. 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伪造货币罪是指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方法制作假币,无论伪造货币是否具有流通性、伪造的货币金额大小等,只要目的是为了非法牟利,即可构成犯罪。
3. 高仿(伪)造货币罪的认定标准:通过判断伪造货币与真币的相近程度、与真币的区别难以辨别程度、伪造货币在市场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等,综合判断是否构成高仿(伪)造货币罪。
4. 货币违法收藏罪的认定:根据货币违法收藏罪的构成要件,即积存一定数量的假币或者以秘密藏匿、转让大量假币,以扰乱金融秩序或者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行为,来认定是否构成货币违法收藏罪。
5. 货币收藏罪、假币持有罪的认定:对涉及货币收藏罪和假币持有罪的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持有一定数量真币或假币,是否属于构成犯罪的程度等。
总的来说,《司法解释》对两高变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构成要件、认定标准和犯罪形式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准确、统一地适用法律,保障司法公正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