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罪是指有单位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非法出售或者变相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包括通过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或非法获取税款差额返还等行为牟取的利益。如果以上三个条件都符合,就可以认定为非法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罪,符合刑事追诉的标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罪是指有单位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非法出售或者变相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根据该法条,非法出售发票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如下:
1. 必须有单位的人员参与:也就是说,只有单位的人员(如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参与非法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的行为,才能构成该罪名。
2. 非法出售或变相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指以非法的方式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或者采取变相手段进行出售。这里的发票等非法票据包括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假冒他人或伪造的发票等。
3. 牟取非法利益:指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后获得的非法利益。这包括通过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或非法获取税款差额返还等行为牟取的利益。
如果以上三个条件都符合,就可以认定为非法出售发票等非法票据罪,符合刑事追诉的标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