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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非法狩猎犯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时间:2023-07-2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在判决认定非法狩猎罪时,应考虑被告人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作案动机、情节、危害结果等因素。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刑事司法解释内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非法狩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狩猎犯罪的司法解释包括以下内容:

1. 非法狩猎行为的认定:对于能够捕杀造成动物群体性灭绝、稀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狩猎行为。

2. 查办标准:对于尚未收获非法狩猎产品、未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个案,可以由公安机关当场取证、限期追缴狩猎工具、产品和非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查明、正确适用刑事法律应是查办的重点,但对于未查明或查明不全、证据不足、判罚标准争议较大等个案,应由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3. 适用刑事法律:对于非法狩猎较大规模、涉及一定数量稀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刑法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在判决认定非法狩猎罪时,应考虑被告人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作案动机、情节、危害结果等因素。

4. 同类罪名追诉原则: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既实施了非法狩猎行为又实施了非法收购、携带、运输、出售、出口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的,应同时追诉非法收购、携带、运输、出售、出口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罪。

5. 量刑准则:对于非法狩猎罪的刑事量刑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作案动机、情节、危害结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和量刑,同时考虑非法狩猎的特殊性,对于首次犯罪且数额相对较小的,可以适用缓刑、免除刑罚等轻判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刑事司法解释内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