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具有国家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或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给他人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刑罚的具体判决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以上量刑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刑罚判决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具有国家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或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犯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要刑事量刑标准如下:
1.以非法手段或滥用职权出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重大损失,或者罪行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较大损失,或者罪行较为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损失,或者罪行较为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情节轻微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刑罚的具体判决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以上量刑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刑罚判决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