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确定不能减刑的三类人指的是以下几类罪犯:1.严重违反反贪污贿赂法律的罪犯:包括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涉及重大数额、影响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罪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决定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鼓励罪犯在服刑期间进行积极改造和悔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确定不能减刑的三类人指的是以下几类罪犯:
1. 严重违反反贪污贿赂法律的罪犯:包括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涉及重大数额、影响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罪犯。这些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没有真实悔罪、积极改造、协助追缴赃款赃物等情节,将不能减刑。
2. 损害国家安全、恶意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信息等罪犯:这类罪犯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服刑期间如果没有真实悔罪、积极改造,将不能减刑。
3. 暴力犯罪、性侵犯罪、走私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特大犯罪案件中的罪犯:这些罪犯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服刑期间如果没有真实悔罪、积极改造,将不能减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决定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鼓励罪犯在服刑期间进行积极改造和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