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出售、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如果传播淫秽物品牵涉到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刑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相应措施。
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出售、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罚有三种情况:
1. 如果传播的淫秽物品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如果传播的淫秽物品情节较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如果传播的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淫秽物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色情书刊、录像带、光盘、动漫、图片等以及其他寓有淫秽、低俗、恶心等内容的物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如果传播淫秽物品牵涉到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刑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