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可以定义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故意出售或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帮助他人逃避纳税责任的行为。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可以定义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故意出售或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帮助他人逃避纳税责任的行为。
具体定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行为主体:指非法销售或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2. 行为方式:指以非法手段、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销售或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出售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制造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销售已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
3. 出售对象:指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可以是需要逃避纳税责任或进行非法活动的他人或组织。
4. 目的和结果:指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帮助他人逃避纳税责任为目的,使购买者可以合法化非法收入或逃避纳税责任。
5. 主观方面:指行为主体有明确的故意,也就是明知销售或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违法行为,但仍然故意进行此类活动。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一般被认为是一种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等罪名,根据具体情况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