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主要区别如下:1.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在继承人受继承财产前已经死亡时,由该被继承人的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享受的继承份额。如果该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则该份额归入总额再行分配。转继承是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继承人,并在继承人去世后将继承权转移给该继承人的继承人。
辽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主要区别如下:
1.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在继承人受继承财产前已经死亡时,由该被继承人的近亲属代位继承其应享受的继承份额。代位继承根据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来继承财产,而非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份额。如果该被继承人没有亲属,则该份额归入总额再行分配。
2. 转继承: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事先确定了继承人,但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经去世,所以继承权转移给该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是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继承人,并在继承人去世后将继承权转移给该继承人的继承人。
总的来说,辽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在于:
- 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代替其继承财产;而转继承是被继承人事先确定了继承人,但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去世,所以继承权转移给该继承人的继承人。
- 代位继承是根据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来继承财产,而转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事先确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财产。
- 代位继承一般适用于被继承人没有近亲属的情况,而转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事先确定了继承人,但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去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