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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商号权的不同之处到底有哪些 商号权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冲突

时间:2023-08-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所享有的权利。商标专用权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享有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并排他地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商号权和商标专用权之间存在相互关系和重叠的情况。总体而言,商号权和商标专用权是不同的概念,但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会发生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协调解决。

商号权和商标专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商号权是指商业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商号(即商业名称或商号)所享有的权利。商号权是根据商标法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商事登记或者商标注册获得的。商号权主要保护商号的独占使用权,以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的商号,造成混淆或误认。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所享有的权利。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殊符号,例如商标标志、商标名称等。商标专用权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享有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并排他地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商号权和商标专用权之间存在相互关系和重叠的情况。当商号与他人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发生冲突时,一般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判断和协调:

1. 商标专用权优先原则: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指定范围内享有优先权。如果商号与他人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发生冲突,商标专用权优先原则一般更具优势。

2. 商号先使用原则:商号权在商业活动中先行使用,注册商标之前已经在市场上使用并获得一定影响力,可以对后来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提出异议。

3. 不同商品或服务范围的区分原则:商号和商标专用权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时,可能不存在冲突。商标专用权只对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有效,如果商号与他人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时,一般不会产生冲突。

总体而言,商号权和商标专用权是不同的概念,但在实际运用中可能会发生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