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于市场价格将其出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给他人,以牟取私利的行为。对于犯罪行为,司法机关要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为了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秩序和利益,保护社会利益而设立的法律罪名,以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平有序。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并以低于市场价格将其出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给他人,以牟取私利的行为。该罪名主要涉及到国有土地资源的非法占有和非法转让行为。
司法含义方面,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从法律层面上保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管理和利益,维护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于犯罪行为,司法机关要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该罪行的定性与量刑方面,主要依据是犯罪主体的故意行为和实施手段、犯罪过程中实际创造的违法所得金额以及犯罪行为对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定罪处罚方面,法院一般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从重、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较重的刑罚,如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有期徒刑等。
总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为了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秩序和利益,保护社会利益而设立的法律罪名,以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平有序。根据实际情况,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审查、定性和量刑,并对犯罪行为的破坏性和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