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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位继承及转继承关键差别 江苏代位继承及转继承关键差别有多大

时间:2023-08-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3.对象:江苏代位继承的对象是继承人的继承人,即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可以代替继承人继承财产;而转继承的对象是其他人,这些人原本并不是继承人,但通过继承人的转让,可以获得继承财产的权利。

江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关键差别如下:

1.定义:江苏代位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未继承的财产由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将自己应该继承的财产转让给其他人继承。

2.情况:江苏代位继承多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去世,而转继承则发生在继承人在继承人去世后将自己的继承权转让给他人。

3.对象:江苏代位继承的对象是继承人的继承人,即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可以代替继承人继承财产;而转继承的对象是其他人,这些人原本并不是继承人,但通过继承人的转让,可以获得继承财产的权利。

4.继承权利:江苏代位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人享有与继承人相同的继承权利,可以按照继承人应享有的份额来分享财产;而转继承中,继承人通过转让将自己的继承权利转让给他人,自己不再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总的来说,江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关键差别在于对象和继承权利的转移,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财产,继承权利保持不变;而转继承是将继承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继承权利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