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经知识

湖南酒后驾驶醉驾应当怎样区别 湖南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时间:2023-08-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辨别和处理意见的规定,酒后驾驶分为两类:

1.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20毫克但低于20毫克/100毫升的;

2.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

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湖南省公安厅《酒驾、醉驾认定申请协议书》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认定期间按照血液酒精含量高低判定是属于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对持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饮酒后驾驶行为处理规定》,酒后驾驶的处罚为:警告、罚款500元,并处以记12分;醉酒驾驶的处罚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并处以记12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处罚仅为湖南省的具体量刑标准,并非全国统一标准,不同省份的量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还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