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出售、出租、非法提供、非法制造、伪造、转让、买卖假借他人名义出国(境)通行证件,从事的非法出入境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如果存在将警察执法证件出售给他人等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相关法律的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出售、出租、非法提供、非法制造、伪造、转让、买卖假借他人名义出国(境)通行证件,从事的非法出入境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在处理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件时,一般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立案追诉:
1. 涉案人员是否以非法方式出售、出租、提供、制造、伪造、转让、买卖假借他人名义出国(境)通行证件;
2. 涉案人员是否从事非法出入境活动;
3. 涉案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4. 涉案人员是否具有主观故意;
5. 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达到起诉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如果存在将警察执法证件出售给他人等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相关法律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