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故意杀人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过失犯罪。决水罪是属于过失犯罪,因为在犯罪人的过失中有主观的过失故意存在,即有违背常人审慎或专业水平的应有预见能力,但由于疏忽、玩忽、粗心等原因导致不作出正确行动或防范。
过失故意杀人罪(简称“决水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过失犯罪。其四个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的过失:犯罪人具有过失的主观故意,即对可能发生结果的发生有违背常人审慎或专业水平的应有预见能力,而因疏忽、玩忽、粗心或无谅解之蓄意等原因,对可能发生的结果没有加以防范或预防。
2. 客观方面的结果:导致人死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3. 过失的行为:犯罪人通过行为或者通过不作为,犯了违背应有的行动义务的错误。
4. 对不特定人群的危害:犯罪人没有针对特定的受害人而犯罪,而是以一种广义上的危险行为威胁到了社会上的一般人群。
决水罪是属于过失犯罪,因为在犯罪人的过失中有主观的过失故意存在,即有违背常人审慎或专业水平的应有预见能力,但由于疏忽、玩忽、粗心等原因导致不作出正确行动或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