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分别保护了著作权人在他们的著作上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将权利授权给其他人。-对于音乐、戏剧、电影等具有表演性质的作品,著作权人还享有公开演出、广播、传播等权利。-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即要求他们的姓名或笔名在发表或使用著作时被标明。-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侮辱、破坏等损害其声誉的行为。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分别保护了著作权人在他们的著作上所享有的权利。
1. 著作财产权(也称为经济权):著作财产权授予著作权人对他们的著作进行经济利用的权利。它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 著作权人以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可以制作、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经济性使用。
-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将权利授权给其他人。
- 对于音乐、戏剧、电影等具有表演性质的作品,著作权人还享有公开演出、广播、传播等权利。
2. 著作人身权(也称为非经济权):著作人身权主要保护著作权人对他们的著作的非经济利益和人格权利,以及一些其他权利。它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 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公开发表其著作,以及选择在何处、以何种形式公开发表。
- 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即要求他们的姓名或笔名在发表或使用著作时被标明。
- 著作权人有权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反对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删减、篡改或歪曲等行为。
- 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侮辱、破坏等损害其声誉的行为。
总结起来,著作财产权保护了著作权人在经济利益方面的权益,而著作人身权则保护了著作权人在非经济利益和人格权利方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