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法院将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辩论和证据。判决书会载明法院对当事人的诉求的裁决,以及背书期和上诉期限的信息。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依照以下程序:
1. 开庭准备:法院在开庭前会进行案件材料的审查、法律研究和组织庭前调解等准备工作。
2.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和法庭规则,组织开庭审理。开庭时,法院将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辩论和证据。
3. 调查取证:法院有权调查取证以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可以通过目击证人的证言、书证、物证、鉴定、勘验、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4. 辩论: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辩论机会,让双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争辩。
5. 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判决。判决书会载明法院对当事人的诉求的裁决,以及背书期和上诉期限的信息。
6. 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二审判决不满,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更高级的法院申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和证据材料。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程序,具体应依据国家的司法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