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放出的遗嘱。密封遗嘱是指共同遗嘱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密封。总体来说,共同遗嘱具有由多个遗嘱人共同签署或盖章、具有固定形式,并且在所有遗嘱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具有有效性的法律特征。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放出的遗嘱。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具有段落结构:共同遗嘱应当在每一段有遗嘱人签名或盖章,并且每一段的末尾都需要有全体遗嘱人的共同签名或共同盖章。
2. 具有固定形式:共同遗嘱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在公证处进行公证或遗嘱人亲自前往民政部门进行遗嘱登记等。
3. 共同遗嘱可以是公开遗嘱或密封遗嘱:公开遗嘱是指共同遗嘱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公开。密封遗嘱是指共同遗嘱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密封。
4. 具有共同效力:只有在全体遗嘱人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签署或盖章的情况下,共同遗嘱才具有效力。
5. 具有共同解除的效力:只有在全体遗嘱人都同意解除共同遗嘱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共同遗嘱的效力。
总体来说,共同遗嘱具有由多个遗嘱人共同签署或盖章、具有固定形式,并且在所有遗嘱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具有有效性的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