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的确定,除了考虑犯罪行为的情节和数额,还应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的社会危险性、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节的轻重等因素。同时,具体的量刑还要根据法院对相关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指的是利用虚构、变造、隐藏有关出口货物数量、种类、质量、原产地、价值等情节,骗取出口退税资金或者骗取出口抵免税款的行为。根据该罪行的不同情节和后果,量刑标准如下:
1. 对数额较大、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工商纪律的犯罪行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 对情节较轻、数额较小的犯罪行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轻、数额较小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责令返还骗取的退税资金或者抵免税款,并处罚金。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的确定,除了考虑犯罪行为的情节和数额,还应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的社会危险性、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节的轻重等因素。同时,具体的量刑还要根据法院对相关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