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根据中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诽谤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 法律事实成立:被告发布的言论或信息确实存在,而非虚构的;
2. 具备诽谤的要素:被告的言论或信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等级或信誉的性质;
3. 具备公开的要素:被告的言论或信息公开发布,即对公众可见;
4. 具备故意的要素:被告故意发布或传播具有诽谤性质的言论或信息;
5. 具备损害后果:被告的言论或信息已经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等级或信誉造成损害。
此外,诽谤案件的立案还可能会受到一些补充性条件的限制,例如在一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满足名誉受害人选择不提起刑事诉讼或同意提起刑事诉讼的条件。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