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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醉驾及酒后驾驶要怎么区别 湖南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时间:2023-08-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湖南省的交通法规中对于醉驾和酒后驾驶有明确的区分和量刑标准。在湖南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则被认定为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的,处拘役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并考核期满后重新参加考试。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量刑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判决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

湖南省的交通法规中对于醉驾和酒后驾驶有明确的区分和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南省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如下区分和解释:

1. 醉驾:指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驾驶行为。在湖南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则被认定为醉驾。

2. 酒后驾驶:指驾驶员饮酒后没有达到醉驾标准,但仍然对驾驶能力造成影响的驾驶行为。在湖南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上但未达到80毫克的驾驶行为可以被认定为酒后驾驶。

对于湖南省的醉驾和酒后驾驶的量刑标准如下:

1. 醉驾量刑标准:

- 驾驶机动车醉驾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考核期满后申请重新参加考试。

-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160毫克的,处拘役三至六个月,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并考核期满后重新参加考试。

2. 酒后驾驶量刑标准:

-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并考核期满后重新参加考试。

-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的,处拘役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并考核期满后重新参加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量刑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判决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注:以上为2021年6月份时的法律规定,如有最新法律改动,请以最新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