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属于刑法的侵犯动物资源罪和侵犯植物资源罪范畴。具体法条如下:1.侵犯动物资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动植物检疫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设检疫设施或者向他人泄露检疫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此,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确定刑罚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属于刑法的侵犯动物资源罪和侵犯植物资源罪范畴。具体法条如下:
1. 侵犯动物资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动植物检疫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设检疫设施或者向他人泄露检疫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侵犯植物资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动植物检疫人员明知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设检疫设施或者向他人泄露检疫秘密,情节严重的,或者明知他人将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输入或者输出国(边)境,不采取控制措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数额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如具体犯罪行为的损害程度、做案人员的主观故意、是否有逃逸行为等。因此,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确定刑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