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债务人破产前已经形成的、或者在破产程序中形成的一切债权,无论是否发生抵销等相关行为。
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债务人破产前已经形成的、或者在破产程序中形成的一切债权,无论是否发生抵销等相关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债权:
1. 未变性债权:包括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形成的所有债权,如货款、借款、劳务报酬、租金等。
2. 变性债权:即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将一种形式的债权变为其他形式的债权,如未到期的借款债权变为违约金债权。
3. 衍生债权:指在破产程序中形成的或者因破产行为而导致的债权,如破产债权的利息、损害赔偿债权等。
破产债权具备以下条件:
1. 主观条件:债权人必须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即债权人享有法律上的债权。
2. 客观条件:破产债权必须是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形成的或在破产程序中形成的债权。
3. 法定条件:根据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破产债权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出破产申请、按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