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传播、贩卖、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规范,损害了公众利益。总体而言,两高司法规定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内容主要涉及行为标准、认定要件、刑罚幅度、打击力度、责任义务等方面,旨在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维护公众利益。
两高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传播、贩卖、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规范,损害了公众利益。两高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他们制定的相关司法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提出了判定标准和认定要件,明确了何种行为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 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的处罚,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的严重性,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并规定了刑罚的幅度。
3. 对于从事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还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4. 强调了加大对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形成恶劣的社会风气及不良影响。
5. 对于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惩罚和管理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总体而言,两高司法规定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内容主要涉及行为标准、认定要件、刑罚幅度、打击力度、责任义务等方面,旨在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