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知病死或病残动植物:当动植物检疫工作者明知某些动植物患有疾病或残疾,但仍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封控、隔离、销毁或处置时,如造成疾病传播、农作物减产等后果,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大疫情:当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传染病疫情(如非洲猪瘟、禽流感等),而动植物检疫工作者未履行相应的检疫职责,导致疫情扩散或蔓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时,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
2.明知病死或病残动植物:当动植物检疫工作者明知某些动植物患有疾病或残疾,但仍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封控、隔离、销毁或处置时,如造成疾病传播、农作物减产等后果,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
3.犯罪工具或物品:当动植物检疫工作者明知某些动植物或携带动植物的行李中存在违反检疫规定的动物或物品,却未予以查验、禁止或没收,因此造成动物传染病或有害生物传入国内,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
4.伪造检疫证明或资料:当动植物检疫工作者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提供虚假的检疫证明、检验报告、进出口许可证明等相关资料,为非法贩卖、非法出入境、非法交易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立案标准的具体判断和适用要根据实际案件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在实际操作中,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根据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等进行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