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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刑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3-08-1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根据中国法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即以不符合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一般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此外,还可能会面临罚金、财产和违法所得的追缴等处罚。

根据中国法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表现。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出于个人利益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即以不符合市场价格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一般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如果被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可能会被判处刑罚,一般情况下是有期徒刑,刑期根据具体情节轻重确定。此外,还可能会面临罚金、财产和违法所得的追缴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