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包括经济上的共同负担、共同生活、夫妻间互相扶养抚养子女等。要取得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在四川省,可以选择办理婚姻登记,即通过公证或者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获得婚姻证书。事实婚姻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同居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需要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根据中国法律,在四川,事实婚姻和同居的分别如下:
1. 事实婚姻:在四川省,事实婚姻是指未进行结婚登记,但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并以事实形式生活在一起的两个成年男女关系。事实婚姻包括经济上的共同负担、共同生活、夫妻间互相扶养抚养子女等。
要取得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在四川省,可以选择办理婚姻登记,即通过公证或者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获得婚姻证书。这样可以取得与法定婚姻相似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同居:在四川省,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签订其他法律约定的情况下,仅仅因共同居住而形成的男女关系。同居没有获得法律地位,双方没有法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在四川省,同居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同居时无法享受与婚姻相似的权利,如共同财产、继承权等。因此,同居的情侣在解除关系时需要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总结起来,事实婚姻是指在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依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情况;同居则是指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仅仅因共同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事实婚姻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同居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需要自行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