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托人犯罪法律责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受托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泄露或者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民个人信息的,被认定为受托人非法提供公共信息罪或者滥用职权罪。
最高法对受托财产犯罪进行了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受托财产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受托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受托财产犯罪:a)非法占有、挪用、侵占、截留、转移、抵债、销毁、故意损毁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损害、处分受托财产的;b)违背委托人的指定或者多次违背指定转移、处分财产的;c)既要管理、保管受托事物,又要占有、使用受托事物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托人违反法定职责受贿、行贿犯罪案件审理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受托人在以承办事务为名或利用承办事务的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的,构成受托人违反法定职责受贿犯罪。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托人犯罪法律责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受托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泄露或者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民个人信息的,被认定为受托人非法提供公共信息罪或者滥用职权罪。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托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贪污、受贿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具体适用于受托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和法律适用,并为相关犯罪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