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则不要求具备创造性,而只需对已有技术做出一定的改进或细化。实用新型只需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并且能够实际解决某一特定问题。因此,区分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看创造性程度、技术进步程度和技术方案的新颖性。
在中国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其区别主要在于创造性的程度和技术进步的程度。
1. 创造性:发明必须具备创造性,即在该领域的技术上有突破性的创新,不能是已有技术的简单改进。实用新型则不要求具备创造性,而只需对已有技术做出一定的改进或细化。
2. 技术进步:发明必须达到显著的技术进步,即具有实质性的贡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而实用新型只需对现有技术做出一定的改进,不必要求有显著的技术进步。
3. 技术方案:发明应该是新的技术方案,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并且具备工业实用价值。实用新型只需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并且能够实际解决某一特定问题。
因此,区分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看创造性程度、技术进步程度和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当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显著的技术进步并且是新的技术方案时,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当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只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进或细化时,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