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的规定,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件转交人员故意不按规定时间转交邮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当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追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追诉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不同地方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还需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的规定,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件转交人员故意不按规定时间转交邮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该罪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故意不按规定时间转交邮件的行为:行为人明知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邮件的投递工作,但故意延误或不予投递。
2. 情节严重的要求:如果行为人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行为情节严重,即影响邮件的正常转交和交付;或者导致邮件的延误或未能按时送达,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当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追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追诉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不同地方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还需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