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危害性:犯罪方法传授会导致更多的犯罪行为发生,加大社会治安压力,损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两高”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明知或者应知他人犯罪,向他人教授、提供犯罪方法、技术、工具,或者提供犯罪技术、工具而故意为之的行为。
相关解释的重要内容包括:
1. 对“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包括明知和应知他人犯罪、向他人传授、提供犯罪方法、技术或工具、或提供犯罪技术、工具等行为。
2. 对“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故意为之、明知或应知他人犯罪、传授、提供犯罪方法、技术或工具等行为。
3. “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危害性:犯罪方法传授会导致更多的犯罪行为发生,加大社会治安压力,损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4. “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予以认定。
5. “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判定犯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将根据罪名和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