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解释可能会根据法律发展和司法实践情况进行修订或补充,因此建议查询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根据中国法律,传播淫秽物品罪主要有以下两个司法解释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行为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 利用信息网络,故意传播淫秽物品;
- 传播的淫秽物品具有明显的淫秽、低俗特征;
- 传播的淫秽物品实施了公然传播、销售、制作、复制、出版等行为;
- 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较大,情节严重;
- 广告、推销、引诱、盈利等其他恶劣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侮辱他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规定,情节严重的诽谤、侮辱他人的行为,如果通过网络传播的,可以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解释可能会根据法律发展和司法实践情况进行修订或补充,因此建议查询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