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客体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争议可以是法律争议、事实争议或者名义争议。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行为:只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客体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2. 行政争议:行政诉讼需要针对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可以是法律争议、事实争议或者名义争议。
3. 诉讼请求:行政诉讼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申请人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变更、撤销或者确认。
4. 诉讼主体资格: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人需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包括受到行政行为直接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具有与行政行为相关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立案期限:行政诉讼需要在一定的立案期限内提起,具体的期限依法规定。
这些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得到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