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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都有多少差别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在山东地区,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地位和法律保护。总体而言,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享有更多的保护和权益,而同居关系则相对较弱。因此,在山东地区,如果希望获得法律保护和权益的话,建议选择结婚登记成为法定夫妻。

山东地区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存在一些差别。以下是其主要区别:

1. 法律地位:事实婚姻是指一对男女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通过事实行为建立的婚姻关系。在山东地区,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地位和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则是指一对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共同居住并以事实行为形成的非婚姻关系。

2. 财产权益:在事实婚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享有保护,并且在分财产时会按照婚姻财产制度进行划分。而同居关系下没有明确的财产分割规定,在分手时一般没有法律保护和分割依据。

3. 离婚程序:在事实婚姻中,夫妻在分开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或者协议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依法获取离婚证书。而同居关系的解除则不需要走离婚程序,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分手来解除关系。

4. 子女抚养权:在事实婚姻中,夫妻所生的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权和赡养义务。在同居关系中,双方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一般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总体而言,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享有更多的保护和权益,而同居关系则相对较弱。因此,在山东地区,如果希望获得法律保护和权益的话,建议选择结婚登记成为法定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