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二是已达成非法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追诉标准,还可以根据具体的实施行为和情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适用。
根据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二是已达成非法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追诉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破坏信息网络安全,非法获取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信息系统、非法删除、篡改信息系统功能、数据的:入侵别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服务系统或者监听、窃取、删改、增加、传输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行为都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 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工具,入侵、扰乱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破坏计算机系统的信息网络安全:如编写、传播计算机病毒、网络蠕虫、木马等破坏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或设备。
3.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欺诈活动,非法获取代他人签名或者印鉴的电子数据,或者非法获取其他人身份信息的:如利用网络违法集资、网络诈骗等手段非法获取财物或者他人信息。
4. 利用信息网络,制作、复制、发布淫秽、性侵害、暴力、赌博、恐怖、教唆犯罪等违法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追诉标准,还可以根据具体的实施行为和情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