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来说,辽宁转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将继承权转移给他人,而继承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后由其合法继承人代替其享有继承权。
辽宁转继承和继承代位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差别如下:
1. 定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身故之前,通过法律行为将其应享受的继承权转移给他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身故之后,其合法继承人代替其享有继承权。
2. 发生时间:转继承在被继承人生前,即身体力行时进行;继承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
3. 主体:转继承涉及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和受让人,即继承人将自己的继承权转让给他人;继承代位继承涉及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和合法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替其享有继承权。
4. 效力:转继承是通过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将继承权转移到他人名下,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代位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代替其享有继承权,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来说,辽宁转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生前将继承权转移给他人,而继承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后由其合法继承人代替其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