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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般判几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要件:犯罪分子必须具有故意或其他不当目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将判处不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9条,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故意或者出于其他不当目的,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破坏、损坏、拆卸、改变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其失去原有功能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要件:犯罪分子必须具有故意或其他不当目的。故意是指明知具有造成危害的后果,而主观上予以认可,以实现自己的意图或满足其他目的;其他不当目的是指不以和谐、公益为目的的犯罪动机。

2. 客观要件:犯罪分子必须对易燃易爆设备实施破坏、损坏、拆卸、改变或以其他方式使其失去原有功能。破坏、损坏、拆卸、改变或其他方式使易燃易爆设备失去原有功能,即造成设备功能的丧失、损坏、不可修复或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将判处不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9条,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的主观故意以及犯罪人的前科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判决结果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