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属于犯罪行为。如果损坏的仅是名胜古迹的附属物或部分构件,并且没有对整体造成实质性伤害或损失,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轻微损坏或恶作剧行为,一般会采取治安处罚,而不是刑事追究。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毁坏文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实际损坏情况: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之一是实际损坏了名胜古迹的原貌或价值。如果损坏的仅是名胜古迹的附属物或部分构件,并且没有对整体造成实质性伤害或损失,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 主观故意: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之二是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犯罪嫌疑人在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时,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名胜古迹的损坏,并且有意图进行损坏。
3. 损坏程度: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之三是损坏的程度。对于轻微损坏或恶作剧行为,一般会采取治安处罚,而不是刑事追究。
总之,对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综合考虑实际损坏情况、主观故意和损坏程度等因素。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