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刑事责任人的范围:司法解释明确适用本解释的刑事责任人范围,包括土地出让者、出让代理人、购买者、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1. 罪名和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明确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罪名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规定该罪的量刑标准,包括主刑与罚金的具体幅度。
2. 认定标准:司法解释对如何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具体说明,包括要素、认定方法和证据要求等。
3. 刑事责任人的范围:司法解释明确适用本解释的刑事责任人范围,包括土地出让者、出让代理人、购买者、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
4. 手段和结果:司法解释界定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手段和结果,包括捏造土地估价、虚报土地出让价格、伪造土地估价报告等手段,以及造成重大损失、低价出售等结果。
5. 免责情形:司法解释规定了免责情形,包括对土地估价报告依赖合理等情况下的免责。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辅助回答,具体解释的内容请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