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被转让或支付时,可以以某些法定事由为理由拒绝履行支付或转让义务的权利。票据抗辩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1.票据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变化,例如票据的日期、金额、付款人或受款人等发生了错误或变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法律制度,具体的票据抗辩权法定事由可能会有差异。此外,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还需要在一定的法定时限内进行,一旦超出时限,持票人将无法行使票据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被转让或支付时,可以以某些法定事由为理由拒绝履行支付或转让义务的权利。票据抗辩权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
1. 票据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变化,例如票据的日期、金额、付款人或受款人等发生了错误或变更。
2. 票据的内在实质发生了变化,例如票据的基础交易发生了取消、撤销等情况。
3. 票据存在瑕疵或缺陷,例如票据是伪造的、盗窃的、冒名签发的等。
4. 票据的背书附加了一些非法的条件或限制。
5. 票据的付款期限已过或者票据的付款条件未到。
6. 票据的拒绝支付事由,例如票据的背书转让有争议或存在瑕疵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法律制度,具体的票据抗辩权法定事由可能会有差异。此外,票据抗辩权的行使还需要在一定的法定时限内进行,一旦超出时限,持票人将无法行使票据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