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对于准确判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成立与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高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有以下司法解释规定:
1.《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碰瓷、抢劫或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修订):
此解释规定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碰瓷、抢劫或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定罪量刑等具体规定。
2.《关于办理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修订):
此解释规定了在信息网络中,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定罪量刑等具体规定。
3.《关于办理网络赌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修订):
此解释规定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组织、开展网络赌博活动的认定标准、定罪量刑等具体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解释规定了在信息网络环境中,涉及网络窃取、网络侵入、网络破坏、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定罪量刑等具体规定。
这些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对于准确判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成立与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