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发现其有故意犯罪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职责,可以撤销缓刑或者变更为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员、监禁正在执行期间的人员、正在执行缓刑考验期限的人员、正在逃避刑罚的人员,是不得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是不能在国家机关任职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发现其有故意犯罪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职责,可以撤销缓刑或者变更为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员、监禁正在执行期间的人员、正在执行缓刑考验期限的人员、正在逃避刑罚的人员,是不得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是不能在国家机关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