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或以虚假宣传等手段诱骗公众存款,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如果面临此类指控,建议立即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或以虚假宣传等手段诱骗公众存款,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在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和诉讼时,被告可以据此提出一些辩护词,如:
1. 无实际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被告可以辩称自己没有实际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或者没有使用非法手段进行吸收存款的证据。
2. 缺乏违法故意:被告可以辩称自己缺乏违法故意,即不知情或是无意识地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归还存款行为:被告可以辩称自己已经归还了被指控的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没有给公众带来实际损失。
4. 合法运营证明:被告可以提供合法运营证明,证明自己作为一家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企业进行经营活动,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5. 宣传语言误导:被告可以辩称自己在宣传中所使用的语言只是一种误导,并非实际意图吸收公众存款。
6. 诱使他人自愿行为:被告可以辩称自己没有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而是他人自愿将钱款交给被告,不存在非法吸收行为。
7. 行为超出授权范围:被告可以辩称自己行为超出了授权范围,与被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无关。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辩护词,具体辩护词的选择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如果面临此类指控,建议立即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