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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时间:2023-07-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指的是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或授权人许可,擅自代表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行为。综上所述,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第三方的知情程度、总公司或授权人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最终的判断可能需要依据具体案件进行。

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指的是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或授权人许可,擅自代表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若第三方是合法、善意的第三方,并且无知情权的情况下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这类合同是有效的,即使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

2. 如果第三方在签订合同前得知了分公司的无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或应当具备此类知识,但仍与分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第三方可能无法主张依据合同获得权益。

3. 如果总公司或授权人在得知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后表示接受或默示接受该合同,合同可能会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

4. 若总公司或授权人在得知越权签订合同后拒绝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则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律程序,公司可能会追究越权代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分公司越权签订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第三方的知情程度、总公司或授权人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最终的判断可能需要依据具体案件进行。建议在涉及此类情况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