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是指未经许可、许可期限届满后仍继续捕捞或者违反渔业法规规定的捕捞方法、捕捞工具、捕捞数量等进行捕捞活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立案追诉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在具体地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了解和确切查证。此外,法律规定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是指未经许可、许可期限届满后仍继续捕捞或者违反渔业法规规定的捕捞方法、捕捞工具、捕捞数量等进行捕捞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追诉标准是:行为人在违反渔业法规的情况下捕捞的总价值超过一万元或者无偿损害人民利益所得的总金额超过五万元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立案追诉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在具体地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了解和确切查证。此外,法律规定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