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成立条件。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成立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要素:指的是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具体行为,包括伪造国家有价证券、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内容和形式等。
2. 客观要素:指的是伪造、变造的对象是国家有价证券,即由国家发行的、载有国家债权、权益或其他金融权益的证券。
3. 主观要素: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通常是以故意为主观要素,即犯罪人具有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主观意图。
4. 足以引起社会危险性:这是判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否成立的重要条件,通常是指犯罪行为的后果或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具体的法律条文和相关规定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上述条件仅作为一般性的解释。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