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警方或检察机关一般应当在采取拘传措施之前对被告人进行传唤。传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他们一个机会配合调查。但是,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而不进行传唤,例如:被告人逃避传唤、有人为其提供协助、证据可能被毁灭、被告人可能对证人施加压力等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警方或检察机关一般应当在采取拘传措施之前对被告人进行传唤。传唤是指对被告人进行口头传唤或书面通知,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或作出解释。传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了解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他们一个机会配合调查。
但是,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而不进行传唤,例如:被告人逃避传唤、有人为其提供协助、证据可能被毁灭、被告人可能对证人施加压力等情况。
总之,拘传前一般应当先行传唤被告人,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