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超过2年以上,可以初步确认为事实婚姻同居。
在广东地区,事实婚姻同居的识别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共同生活:婚姻同居关系最主要的特征是夫妻双方实际上进行了共同生活,包括共同居住、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承担生活责任等。
2. 公众认可:夫妻双方是否在社会上公开宣称自己是夫妻关系,是否被公众普遍认可为夫妻。
3. 时间长短:事实婚姻同居时间的长短也是鉴定的一个因素。通常认为,共同生活时间超过2年以上,可以初步确认为事实婚姻同居。
4. 事实行为:是否有结婚证明、是否有共同生育子女、是否共同购买财产、是否有共同债务等方面的事实行为也是识别事实婚姻同居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识别条件,具体的鉴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向相关的法律机关或律师咨询,以便进行具体的法律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