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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怎么样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二者如何区别?

时间:2023-07-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财经知识 文档下载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继承权归属和产生条件方面有所区别。代位继承的目的是维持继承权的连续性,确保继承人的子孙能够按照继承人的意愿继承遗产。转继承的条件是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或者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在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由其下一代来代为继承;而转继承是在继承人未明确指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根据近亲血缘关系来选择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继承权归属和产生条件方面有所区别。

1. 代位继承(Representation)

代位继承是指在确实继承人(如儿子、女儿等)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下,由该继承人下一代子女代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的两个基本条件是:

- 继承人事先死亡,无法享受继承权利。

- 继承人有子女后代(即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目的是维持继承权的连续性,确保继承人的子孙能够按照继承人的意愿继承遗产。

2. 转继承(Subrogation)

转继承指的是在比较接近继承人的血亲或近亲之间进行继承人的选择,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转继承的条件是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或者明确指定的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

转继承的目的是遵循继承人的意愿,选取其血亲或近亲来继承遗产。

二者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确实情况。代位继承是在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由其下一代来代为继承;而转继承是在继承人未明确指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无法继承的情况下,根据近亲血缘关系来选择继承人。